“两带头五整治”进行时|关于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纪律作风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08-31 17:02:41          来源:清廉平江 | 编辑:尹伊铭 |          浏览量:285
  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筑牢思想防线。现将查处的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平江县华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富国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平江县华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向有关人员赠送土特产,并通过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违规套取资金6.2万元,用于处理上述费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任平江县华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富国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此外,刘富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20日,刘富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02

平江县林业局执法大队二中队原中队长郑杨波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20年4月至6月,郑杨波担任县林业局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向某赠送的红包礼金1000元,并先后4次违规接受其宴请和安排的娱乐活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郑杨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16日,郑杨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03

平江县教育局金龙学区原主任冯练军、机关党支部原书记刘齐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9年上半年,冯练军、刘齐齐违规接受管辖范围内某小学整体搬迁工程承建方负责人邀请,到江西省修水县游玩,并接受其宴请和安排的娱乐活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1月6日,冯练军、刘齐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政策法规部干部赵冠军赌博问题。2022年5月6日,赵冠军因赌博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冠军又于同年5月24日下午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县城某商铺地下室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2年5月25日,公安机关给予赵冠军罚款30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5日,赵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05

平江县向家镇金龙村党员刘另主赌博问题。2023年3月20日晚,刘另主在平江县某酒店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3年3月21日,公安机关给予刘另主罚款1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另查明,刘另主曾于2021年10月21日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21日,刘另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6

平江县三市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林奇文酒后驾车问题。2023年7月15日凌晨,林奇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4mg/100ml。2023年7月17日,公安机关给予林奇文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22日,林奇文被免去三市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2023年8月27日,林奇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7

平江县妇幼保健院原总支书记、院长卢义明酒后驾车问题。2023年7月6日凌晨,卢义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8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卢义明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7月7日,卢义明被免去县妇幼保健院总支书记、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2023年8月15日,卢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7起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典型案例,都是“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中五个整治重点问题,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把党纪法规当做“耳旁风”,喊不醒叫不应,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示范带头作用。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对违规吃喝、违规旅游、打牌赌博、酒后驾车问题,一律实行“四个清查”,即查清原由、查清关联人员、查清事发场地、查清问题性质;对背后存在利益输送的,一律顶格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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